网站简介:
开封市公安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二)负责与邪教、恐怖等危害国家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协助党委、政府处置影响稳定、影响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事件和问题。(三)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指挥、决策、部署全市的公安工作,为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四)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及执法活动。(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全市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六)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维护交通秩序。(七)组织指挥、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治安和灾害事故。(八)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应由公安部门管辖的经济案件的侦察工作。(九)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十)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和公安通信保障工作。(十一)负责看守所、收容教育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正规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十二)指导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汴重要党政领导和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十三)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