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6月,其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平顶山矿区法院。现有在职人员267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162人,中院党组班子成员9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3人。 中院内设部门25个: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与绩效考核办公室合署办公)、研究室、司法技术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支队、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平顶山分院、信息科技中心、督查联络办公室。中院新址位于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汇处,2004年12月开工建设,2007年11月16日落成启用,占地面积63亩。审判综合大楼高16层,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使用面积15000平方米,拥有办公室、会议室、合议室等近200间,各类审判法庭26个,其中大型审判法庭1个、中型法庭2个,小型法庭23个,还设有立案大厅、当事人接待室、侯审室、档案室、阅卷室等审判辅助功能单元,是一座融办公和审判功能为一体、有深厚的传统法律文化传承、温情的人文关怀和先进的智能化大厦,为平顶山中院的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平顶山中院下辖叶县、鲁山、宝丰、郏县、汝州、舞钢、卫东、新华、湛河、石龙10 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现有在职人员961人、 21个人民法庭。全市年均办案50000余件,平顶山中院年均办案5000余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