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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主要职责:1、调查、分析、预测全州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2、研究部署全州公安工作,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3、指导和参与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涉外案件、特大刑事案件和在全州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处置和协调跨县市重大案件和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4、组织指挥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事务;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5、指导和监督全州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6、指导、监督州内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部单位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7、组织实施警卫工作及来州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8、指导全州预审监管工作,指导全州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对吸毒违法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工作。9、指导全州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监督全州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按法律规定负责全州的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和劳动教养审批工作。10、负责全州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及培训,指导和组织全州公安宣传工作和公安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11、负责全州公安机关通信、计算机等公安装备现代化的规划、建设,为全州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保障;监督管理全州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12、指导我州林业、民航、交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13、负责全州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14、领导和建设全州消防部队。15、指导全州公安信防工作,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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