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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2、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3、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客运、出租车的行业管理;承担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4、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公路、水路工程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6、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救灾、春运等客货的运输,指导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全市自主建设高速公路统一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8、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9、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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