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负责建设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三)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和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急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管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承担政府人才工作,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八)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奖励活动。(九)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