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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前身为荆门市城市管理局、荆门城市管理执法局(2010年8月成立)。市城管执法委下设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支队、市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督查处、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市市容景观管理处、市城市公园管理处、市园林科研所、市市政服务中心。荆门市城管执法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计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中心城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监管,承担中心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楼宇建筑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协调和检查验收全市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环卫企业资质管理;监督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市静脉产业园运行监督管理;承担中心城区3万平方米以上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管理,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义务植树,开展园林绿化项目科研及推广应用,保护管理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负责社会绿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定、项目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运行管理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跨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和重大案件查处,按照“成熟一项、承接一项”的原则,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督办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责市级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智慧城管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综合考核;负责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培训教育、督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承担。近年来,荆门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精致城市”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形象和品位明显提升。2016年荆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奖”;2014年—2018年,荆门市连续五年荣获全省“‘楚天杯’城市管理优胜奖城市”,城区象山大道和两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照明工程先后获得“2018年阿拉丁神灯奖湖北区域·年度优质工程奖”和“第十三届中照照明工程优秀设计奖”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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