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荆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拟订和实施市级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相关经济政策,提出综合平衡市级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级和各区之间、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二)制定和执行市级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市直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和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四)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五)按分工负责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六)组织制定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七)拟订和执行市级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市级政府债券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负责组织和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拟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经市政府授权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直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缴管理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工作。(十二)围绕市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市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履行产业发展资金出资人职责。(十三)组织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工作。(十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市级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