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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于1997年,是经市政府批准(十机编〔1997〕30号文)设立的自收自支副县级公益性事业单位, 原隶属于市工商局管辖。2002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管办脱钩”文件要求,中心与市工商局正式脱钩,先后划归市经贸委、市商务局系统,2008年归口市国资委管辖至今。过去二十年,在经历了主管部门多次变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建设维护不断投入,以及多元化发展受挫导致债务包袱沉重等多重考验后,中心逐渐明确了“为政府分忧、为公益服务、为人民奉献”的发展思路,立足现有资源、找准经营定位,围绕农贸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努力提升国有资产整体营运效益。目前,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0名,现有职工88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物业管理科、市场开发科和经营管理科;管辖老虎沟市场、夏家店市场、东风市场、车城大市场、张湾大市场、光明市场、顾家岗市场、花果犟河市场等市场。主要职责为“编制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与建设开发;负责场内经营保障服务及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辖市场经营场地的租赁、招商引资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现有固定资产10459万元,经营总面积53000平方米,容纳各类经营户2000余家,经营从业人员达万余人,年交易总额逾20亿元,全年实现收入1322万元。展望未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扎实开展五城联创为契机,不断夯实保安全、保稳定、保供应、保增长基础,努力培养一流队伍、推行一流管理、搞好一流服务和建设品牌市场,以实际行动诠释“惠民、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为推动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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