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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研究提出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投资规划、产业投资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四)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拟订和执行全市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方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和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核准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负责审核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五)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促进外贸发展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发展规划;探索研究外贸新兴业态;汇总年度进出口指标。(六)负责全市各类企业申报对外经营权的备案工作;研究拟订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管理境外就业工作,并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全市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九)负责全市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负责全市口岸管理。(十)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协助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十一)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出口的政策和有关鼓励政策中资金项目的稽核、审查和申报;指导各类出口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十二)负责商务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商务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十三)加强市商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四)加强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五)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支持;及时研究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十六)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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