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十堰市信访局主要职责:1、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群众。2、承办省委、省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得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4、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7、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8、贯彻落实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9、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