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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外事、侨务的指示、决定;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拟定外事、侨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规划。(二)研究分析各国发展动态、政策走向和国内外侨情,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与侨务工作决策的建议。(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的宣传、文化交流和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四)负责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侨务扶贫、救济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五)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信访工作。(六)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管理和联络工作。(七)承担我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审核管理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八)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九)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办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通行证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十)承办我市与各国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市(县)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县区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工作;承担授予华侨、华人、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工作。(十一)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市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涉侨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十二)负责对全市外侨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外事纪律、侨务政策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十三)主管外国常驻和临时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新闻机构事务。(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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