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综合整治计划。指导“门前三保”、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等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三)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与管理,检查督办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汉江河道市区段水域保洁工作。指导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四)负责研究拟订城管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城市管理执法、城管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和考核工作。(五)负责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内组织指挥跨区域执法和开展重大复杂案件查处时,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部门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六)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联合执法活动。(七)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八)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检查和督办城市管理方面市民投诉的落实。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九)负责市级城市管理行政诉讼工作。(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