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襄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三)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五)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十)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工作。(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十二)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十三)统一规划市政府令的制定工作,拟定市政府令的年度制定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十四)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十五)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直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十六)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编纂、清理工作;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解释工作,指导全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十七)承办国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政府发给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上报修改意见和建议;(十八)检查、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建立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承办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工作;(十九)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以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范行政处罚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指导工作;(二十)承办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二十一)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赔偿工作;(二十二)负责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负责市政府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全市各级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法律顾问工作;(二十三)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进行政府法制工作经验交流,做好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二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