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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襄阳市的国家权力机关。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在襄阳市所辖9个县(市)区和襄阳驻军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现在是第十七届。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召开,由470名代表组成。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襄阳的遵守和执行;审查和批准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报告;讨论、决定襄阳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襄阳市人民政府、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等。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4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襄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常设工作机构:办公室、研究室、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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