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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和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承办全市重大法律援助案件。(五)指导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解答和分流148法律咨询。(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指导监督全市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开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安置工作。(八)协调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九)管理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十)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登记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十二) 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十三)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协助管理各县区司法局干部,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十四)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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