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公路、水路、物流等专项规划。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二)负责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协调铁路、民航、邮政及其他中央在汉交通单位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铁路、水路、公路、民航、管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邮政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建立和发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三)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按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协调铁路客货站场、民航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物流园区(中心)建设,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和物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经营服务价格。(四)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船舶(含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捞等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五)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六)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全市境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交通运输系统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救助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七)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节假日运输等重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九)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十)负责对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