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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82]72号文设立的直属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具有纤维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职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管理,2001年4月,经湖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湖北省纤维检验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于1998年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复查。2001年5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机构验收,即 "三合一"评审。2006年3月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复评审,以后又多次通过了监督评审和扩项评审。湖北省纤维检验局的检验技术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享有较高的声誉。2004年,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函[2004]47号文设立湖北省纤维制品检测中心,与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在省纤维检验局内部调剂使用,该中心为社会公益型技术机构,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全省纤维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任务,并对社会提供相关产(商)品的检测检验服务。 2005年3月获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2007年元月18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在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基础上建立"国家棉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2012年,依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鄂编办文[2012]165号文,原湖北省纺织检测中心职能、人员划入湖北省纤维检验局。2015年,依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鄂编办文[2015]81号文,将黄石、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天门、潜江13个市纤维检验局整合至由湖北纤维检验局统一管理,仍然保留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新组建的湖北省纤维检验局下辖黄石、襄阳等13个分局,机构名称为"湖北省纤维检验局xx分局",分别加挂"湖北省纤维制品检测中心xx分中心"牌子。湖北省纤维检验局、湖北省纤维制品检验中心、国家棉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以下简称"本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下达的棉花等纤维的质量监督检查和公证检验;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的棉、毛(绒)、茧丝、化纤等纺织纤维及其制品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承担各种纤维标准的制、修订、纤维实物标准的更新、仿制;纤维专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检验技术培训交流、技术咨询服务以及纤维质量行政执法等工作。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负责组织、管理、实施纤维制品、含纤维制品产品、皮革制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政执法工作和棉花回潮率测定仪涉及的计量案件行政执法工作。本单位建筑面积为6748平米,其中实验室面积5501平米,恒温恒湿室面积643平米。共有各种检测仪器设备473台(套),固定资产(设备)3030。56万元。在册职工108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6名,工程师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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