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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省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省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全省运力发展的宏观调控、水路运输服务、港埠经营资格审查和许可证发放、客运航线审批、客货运输组织、水运市场建设和信息反馈、运价票证管理、运政监督检查以及对水运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等。3、负责全省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拟定航道技术等级,开展与通航有关河流的综合开发与治理,发布内河航道通告,保护航道及其设施,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4、负责全省港口的建设和管理,参与编制和实施港口规划,拟订港口区域界线方案,负责港区内航道及岸线的维护和使用管理,负责港埠经营的监督管理等。5、统筹安排全省港航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组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审查,对重点工程质量和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6、负责全省船舶登记、船员培训和考试发证、船舶进出港签证、危险货物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船舶安全检查、水上水下工程施工监督、渡口安全管理及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7、负责全省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船舶技术档案管理、船舶的建造检验和定期检验、船用产品的检验、船舶修造企业技术条件认可和焊工考试工作等。8、负责全省港务费、船舶检验费等的征收和管理。9、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从事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10、负责全省水路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先进经验并组织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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