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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含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定线客运等)、道路货物运输(含交通物流等)及机动车维修与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岗前培训、道路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协调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的关系;3.负责编制全省公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的总体规划、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经上级批准后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以及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直接负责全省枢纽客货运站场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受委托负责全省交通系统公路客货运站场的资产管理;4.参与道路运输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按照分工负责全省道路运输价格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管理;5.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统计;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预测和技术经济信息交流,发布行业信息;6.拟定、发布并组织实施本省道路运输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组织道路运输管理、运输生产的科技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行业科技进步;7.对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指导运管系统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8.负责道路春运、节假日运输组织和国家、省指令性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紧急运输任务的组织;9.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对全省运管机构与人员编制实施统一管理;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系统职业教育、职工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全省运管系统体制改革;10.负责指导全省运管系统精神文明、党风廉政、行业工会建设;受理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治理运管系统公路“三乱”,纠正道路运输行业不正之风;11.负责局直单位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指导全省运管系统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12.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中介机构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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