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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供销社于1977年娄邵分家时成立,现辖娄星区、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5个县市区联社。市社机关现有干部职工32人,内设五科一室(办公室、人事、财务、合作指导、经贸、审计科)及后勤服务中心。以城乡流通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为主要职能,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责。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办社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参与研究制订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三)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和要求,协调指导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再生资源、农副产品业务经营工作;指导、扶持全市茶叶、棉花、水果等基地建设。(四)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归口经营的管理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规范和稽查。(五)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的业务活动,推动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农民入社入股、兴办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六)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保卫、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七)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八)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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