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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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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0-29 11:05:15
网站名称: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网站域名: cgj.hnloudi.gov.cn
归属主类: 社会教育
归属次类: 政府组织
内容分类: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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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简介: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并组织有关专业规划的编制。(二)拟订市本级城市管理维护资金的年度计划,并按比例批准计划实施管理和调配使用。(三)负责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本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查、审批职能。(1)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审批;(2)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基建施工围栏以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除外)和公共场地许可;(3)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4)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5)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6)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临时占用绿地审批;(7)建筑垃圾处置审批;(8)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服务审批;(9)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四)负责市本级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场、路灯、广告灯饰、渣土调配等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市环卫、园林等行业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六)负责市本级生态园林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文明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七)行使市本级城市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八)在市本级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职责:1.行使市本级城市建成区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行使市本级建成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市本级建成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市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的或不按规定作业时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在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边界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权;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区域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韵行政处罚权;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造成城市大气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在人口集中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在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在人口集中区域违章占道、露天经营烧烤、大排档等产生烟尘污染大气的行政处罚权;向城区水域排放洼类、酸液、碱液及其他废水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市本级城市建成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有证照但不按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行政处罚权;对无证照店外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对不需要办理证照的农副产品经营者未按指定地点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对违规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和户外乱贴乱画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对破损、残缺和已过规定设置期限未拆除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站标签: 娄底 城市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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