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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根据《关于娄底市司法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娄编[2016]67号),调整后,市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警务部):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加挂法制宣传科牌子)、律师工作管理科(加挂公证工作管理科牌子)、法律援助工作科(加挂娄底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加挂娄底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政策法规科(加挂司法鉴定管理科牌子)、戒毒管理科、计财装备科;政治部(警务部)日常工作分别由组织干部科、人事警务科(加挂警务督察科牌子)、教育培训科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仍维持不变。2017年,核销市司法局纪检组长、纪检监察负责人职数,调整2名政法专项编制至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核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职数,调整1名政法专项编制至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单独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撤销政策法规科加挂的司法鉴定管理科牌子。截止目前,市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2人,班子成员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内设政治部(加挂警务部牌子,含组织干部科、人事警务科、教育培训科)、办公室、法规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加挂公证工作管理科牌子)、计财装备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加挂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科、戒毒管理科、社区矫正科(加挂娄底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法律援助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等15个科室,下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湘中公证处3个二级机构,具体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人民监督员管理、法律援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多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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