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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组建,2014年1月6日正式挂牌运行,2015年初全市进行机构改革,升格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9月23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整合建立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6]38号),确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市唯一的交易平台,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撤销,所有业务统一纳入市中心实施交易。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内设机构8个,人员编制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中心现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信息监督科、政府采购交易科、建设工程交易科、国土资源交易科、国有产权及无形资产交易科8个科室,有正式在职人员48名(其中处级领导4名,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7名),临聘人员3名,退休人员3名,中心现有党员33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制按照“一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模式运行,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与服务职能相分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永州市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唯一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进场组织安排、现场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类平台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操作规程、现场管理制度及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四)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 (五)建立、维护和使用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终端,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承担评标专家抽取有关工作。(六)依法依规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申请,收集、存储和发布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进入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为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以及平台内交易项目等提供服务;对入场人员身份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负责开标、评标资料和现场影音等资料的存储和归档。(七)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用,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资信金等。(八)负责监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维持交易秩序、确认交易成果。(九)协助配合相关部们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助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参与平台交易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库,记录、留疗违反交易现场证据资科;(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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