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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市城市园林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编发【2015】77号),永州市城市园林局由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管理市滨江公园管理所、市虎岩公园管理所、市潇湘公园管理所。永州市城市园林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参与中心城区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部门提出中心城市冷水滩城区(含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年度经费预算初步方案;根据授权参与冷水滩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监管,负责冷水滩城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占用城市绿地的初审;负责对冷水滩城区各单位的附属绿地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冷水滩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和小游园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冷水滩城区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不包含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小游园建设管理),协助主管部门查处权限内中心城市冷水滩城区违反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中心城区园林城市创建的有关具体工作和市级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评选及考核复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冷水滩城区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冷水滩城区风景园林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具体工作,开展城市园林科研,推广园林科技成果,开展园林对外交流,参与中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承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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