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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法院起始于建国后的1950年6月设立的湖南省人民法院益阳专区分院。1952年10月益阳专区与常德专区合并时,并入湖南省人民法院常德专区分院。1962年12月,设立湖南省益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6月,益阳撤区建市,更名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区划的调整,益阳市的审判机构不断健全。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安化县、桃江县、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县(市)区法院派驻农村的人民法庭32个。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干警757人,其中法官303人。全市法院年结案数在4万件左右。益阳中院设9个审判业务部门和7个综合管理部门,在岗人员145人,其中员额法官60人。近年来,益阳两级法院立足大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定纷止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重拳出击,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服务了经济发展,把责任与使命扛在肩上,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益阳中院领导班子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描绘了新的美好蓝图,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益阳法院工作总的目标。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提升队伍“八项本领”,为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益阳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益阳中院正在以一往无前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魄力,真抓实干的作风,抢抓机遇,谱写新的篇章,开创益阳法院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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