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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1月13日设立,为直属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辖武进、金坛、溧阳3个分中心,市区、新北、钟楼、政务服务中心4个办事处和7个管理处室。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贷款,并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推进住房保障、发展住房金融、促进住房小康”为宗旨,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促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为方针,以“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素质、一流绩效”作为管理目标,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79.58亿元,向19.95万户家庭提供了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454.29亿元,累计提取的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达到18.08亿元。并在江苏省率先推出了“一门式、一条龙、一站式”的集中提取模式以及综合柜员制,方便和服务了职工;在江苏省率先实施了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减轻了职工还贷压力;在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中第一个引进了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为常州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优秀单位,3个分中心均为江苏省优秀分中心。贷款管理、财务管理、国债管理、档案管理荣获全省优秀示范奖。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负责对受委托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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