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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办〔2019〕47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部门工作。(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四)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五)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六)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七)负责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考核。(八)负责受理、处理市民对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九)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指导、协调;牵头组织行政监督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情况,对行政监督部门有关监督执法活动实施再监督;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十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情况。(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的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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