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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规划。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各部门、各所辖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本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组织、指导并协调处理我市涉台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3、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局势的变化,适时提出全市对台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参与研究、草拟和审查我市有关涉台事务管理规定,依法保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4、负责我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负责我市有关重大涉台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台湾记者来我市采访事宜。5、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对台招商引资的牵线搭桥和做好台湾团组来常考察投资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纠纷和矛盾。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与台湾的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宗教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7、负责全市赴台考察、交流项目的审核报批,办理有关手续,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与归后总结工作。8、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9、负责台胞捐赠款物的核准、上报工作,监督和检查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10、负责来常台胞的接待管理,指导、协调在我市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我市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11、指导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性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管理、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等有关涉台社团的工作。12、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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