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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原为岳阳市公路局,负责对全市1934.6公里国省道和部分县道履行建设、养护、管理职能。2017年,根据省委《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编办发[2017]14号)及岳阳市委《关于印发〈岳阳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编发[2017]9号),我单位于2017年9月正式更名为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将原本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保留我单位的公益职能,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本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收费、汽车渡运等有关行政管理职责。(二)负责制订和编制岳阳市国省干线公路发展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三)负责全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对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提出安排建议,并对公路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和建设质量进行行业管理。(四)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改造升级,确保公路的完好、平整、畅通,提高公路的耐用性和抗灾能力。按市安委要求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公路渡口的路政、渡政管理、行政许可、治理超限运输等;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管理;制止各种侵占公路、公路用地、破坏公路设施等行为,维护公路产权。(六)负责全市利用集资、贷款修建的高等级公路的车辆规费的征收和管理。(七)在市交通战备办的指导下,做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及渡口的战备规划及实施工作,保证战时国省干线公路的畅通。(八)负责本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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