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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当好市委、市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2、负责协调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等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协同市民委委员单位等有关部门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督促检查民族法律法规、民族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4、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典活动及民族乡逢10周年庆典活动。组织和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承办民族成份管理工作。5、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6、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7、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负责我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9、协调组织我市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具体事宜。10、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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