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1985年,无线电管理工作由军队移交给地方政府,由此,组建了邵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1997年,按国发(1997)34号文件精神,撤销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州管理处,为省无委办派出机构(副处级),全称为“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邵阳市管理处”,简称“邵阳市管理处”,受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归口市政府办公室,业务工作以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为主,人事、财务等以市政府管理为主。其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2、根据权限审查辖区内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3、对辖区内研制、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管理。4、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5、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的受理、调查、结案等工作,查处非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6、负责辖区内电磁环境的监测,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投诉,查找无线电干扰源。7、负责辖区内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征收。8、依法组织实施空中无线电管制。9、承办省无委办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