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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于1950年10月成立,长期以来担负着为“三农”服务重任,在搞活农村市场流通,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8年底,全省有市州联社14个,县市区联社112个,基层社1941个,经营网点81013个,全省系统现有工作人员19.5万人,资产414亿元。省社有出资企业和事业单位23个,下属的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股份公司、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春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省社直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省财贸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热情支持下,全省供销社系统立足“三农”,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促进农业生产、繁荣农村市场、帮助农民增收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2018年全省系统实现商品购销总额3529.3亿元,综合业绩考核跃居全国第二,连续12年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二)研究拟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省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三)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四)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五)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六)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七)研究制订省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八)指导供销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九)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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