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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鹰潭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具体办法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一体化,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四)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的职能,负责管养公路路政管理,路产路权的保护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责任。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加快形成便捷、高效、安全的公路、水路运输体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地方海事、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港政、航政船舶检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国、省道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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