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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鹰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统一管理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三、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四、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五、负责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的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置;审核县(市、区)和乡(镇)机构编制的分类及其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六、负责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七、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批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定员标准;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市编委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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