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二)提出关于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免之前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等进行审核;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选拔、任用、培训、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委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协助做好中央、国家部委、省驻景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六)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七)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市委管理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系统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制定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措施。(八)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统筹规划人才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推动人才工作健康发展。选拔和管理好一批专家、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九)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十)负责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工作。(十一)指导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承办党群、人大、政协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十二)负责军队副团职以上干部的安置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