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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南通市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发[2001]61号)精神,市委老干部局为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正处级部门管理机构,负责全市离休干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了解和掌握全市贯彻执行老干部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督促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全市老干部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三)组织开展全市老干部工作情况调查,认真进行可行性和前瞻性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四)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老干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支部建设,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全市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健全和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做好市区危重病人会诊、抢救的联络工作,定期组织离休干部体检,坚持“五优先”以及医疗巡诊等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六)组织、引导和鼓励全市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协调和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宣传老干部工作,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作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七)负责离休干部出市安置和外地离休干部进我市安置的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调、督促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指导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站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八)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抓好老干部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老干部。(九)受理离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与处理工作;负责本市及外省市老干部来通学习、参考接待工作;负责离休干部有关证件的审核办理工作;指导、配合有关单位办理离休干部丧事。(十)负责老干部工作人员和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抓好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十一)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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