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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人民防空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二)拟订市人民防空指挥系统转入战时体制方案。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人民防空演习。保障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行动。(三)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监督检查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质量、技术管理。承担并落实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使用安全的分级分类管理责任。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四)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等事项的委托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五)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完善人民防空系统防灾功能。负责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和管理工作。(六)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负责人民防空科技情报、项目和成果管理。(七)负责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八)负责拟订核应急预案,开展核应急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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