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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起草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督促实施。(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四)统筹规划全市业余训练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开展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六)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比赛。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体育竞赛工作。(七)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八)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九)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十)负责市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市体育总会,指导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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