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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委办〔2019〕81号)文件,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起草我市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航道(船闸)、港口、地方铁路、民用航空、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地方铁路和地市轨道交通规划。组织编制城乡公共交通和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组织编制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采集、发布工作。(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通航水域及其他所辖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六)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和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七)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新兵运输和紧急运输。(九)负责全市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协调管理。组织引导全市航空产业发展,拟订全市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十一)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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