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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综合处理部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工作;负责财政部部门预算、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投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司局负责财政部文告的发布工作等。其职责如下:(一)负责部内政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写《情况通报》,草拟、修订部内各单位职能界定方案。(二)负责起草和修改预决算报告、财政会报告等重要文稿;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或编写部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文稿材料;拟订财政部年度工作要点。(三)负责财政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以及各信息报送系统的管理工作,组织和编写内部信息资料;负责财政部文告的编发工作。(四)统一管理财政对国内外的宣传报道和重要财政新闻的发布,审查重要宣传稿件;履行财政部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分析研判重要财政舆情,牵头负责财政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应对工作。(五)牵头负责财政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财政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牵头组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组织国务院办公厅微博微信内容报送工作。(六)负责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有关人员参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办理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的具体工作,编发会议纪要。(七)负责部长秘书事务和机关总值班工作。(八)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工作,管理机要文电,负责公文督办和核稿;督促部内有关单位及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九)负责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及部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十)负责管理机关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档案,办理档案借(调)阅,指导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工作;负责财政档案史料的整理、利用和出版。(十一)负责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组织和督查有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十二)负责财政部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管理和审批机关本级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本级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基建项目立项、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管理部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政府采购和审计等工作。(十三)负责部机关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机关服务部门协调有关机关后勤工作。(十四)负责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保密规章制度建设、检查保密法规执行情况,开展密级鉴定工作。(十五)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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