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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直属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委党组的决议;围绕全委的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成委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和业务知识。(三)加强全委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党内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六)协助委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七)领导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负责地开展工作。(八)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委直属、联系单位党的工作。(九)承办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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