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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的主要职责是:(一)监测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动态,加强相关发展趋势研判,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计划;加强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推进相关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二)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拟订和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相关产业和区域规划,统筹推进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研判以及相关调研和宣传工作。(三)衔接平衡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高技术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重点产业运行状况,研究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培育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四)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机制的建立,指导协调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促进产业技术进步。(五)研究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创业体系,改善创业环境,引导创业投资,推动社会资金和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六)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参与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七)统筹科技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参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指导协调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分析自主创新和产业技术的发展趋势,拟订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推动技术创新有效运行机制的建立,提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产学研联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协调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重点创新型企业建设。(八)研究提出激励和引导高技术产业发展投入的相关政策。负责安排国家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归口的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九)审核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和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关键产业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十)组织协调相关的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十一)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十二)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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