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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原为人事部于1987年批准设立的中国环境规划院(劳人编[1987]131号),独立运行于2001年,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低碳经济等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国家中长期环境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流域区域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等理论方法研究、模拟预测分析、规划研究编制、实施评估考核等技术性工作;承担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容量测算、排污许可、排污交易及气候变化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污染损害鉴定、经济损失评估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源环境管理等与规划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环境经济核算及与环境保护公共财政、环境保护税、生态补偿、环境审计等方面研究工作。自成立以来,环境规划院始终以为国家提供优质的决策服务为建院宗旨,在国家环保规划编制、环境政策研究与制定、重大环境项目评估以及环境风险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1年以来,承担了60多项国家级重大规划和50多项流域、区域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研究,牵头开展了120余项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研究,70余项国家环境政策研究,完成了60余项国际合作项目。完成的多项规划、评估报告、环境政策为中国政府批复、采纳,为相关部门的决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和三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13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7项,获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环境规划院目前设有办公室、人事处、科技发展与国际合作处(总工办)、计划财务处、战略规划部、环境政策部、水环境规划部、大气环境规划部、生态与农村环境规划部、公共财政与投资研究部、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环境规划与政策模拟重点实验室、环境工程部、土壤环境保护中心、海洋生态环境规划研究中心等二级机构。同时设立京津冀区域环境联合研究中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区域空气质量模拟与管控研究中心、气候变化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研究中心、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农村环境保护中心、环境区划中心、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中心、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管理中心、生态环境经济核算中心、环境保护税研究中心、环境PPP中心、环境审计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等15个科研平台。现有职工近300人,其中院士1人,研究员32名,副研究员(含高级工程师)68名,大学本科及硕士学历人数208人,博士学历人数71人,2名同志荣获“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4名同志荣获“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4名同志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名同志荣登“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1名同志获“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目前已经形成一支整体知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后备人才储备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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