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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简称南昌海关)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直接领导的正厅级直属海关。其前身为1980年成立的九江海关(直属海关总署的正处级机构)。1987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南昌海关(副厅级),1988年12月1月正式开关。2004年1月18日,南昌海关由副厅级升格为正厅级。南昌海关管辖范围为江西省全境。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对本关区内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邮递物品等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法定由海关征收的税费;出入境检验检疫;查缉走私;开展贸易统计并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等。2018年,南昌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的总体要求,绝对忠诚讲政治,把好国门强基础,改革创新抓落实,严管厚爱带队伍,快干实干会干,关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目前转隶组建正式完成,机构职能、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待新“三定”方案落地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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