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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隶属于黑龙江绥化市,地处黑龙江省中南部,通肯河流域,东部署小兴安岭余脉丘陵地带,西部属松嫩平原腹地,东与海伦接壤,西与林甸毗邻。南靠青冈,北依拜泉,幅员面积2400平方公里,人口34万。全县耕地面积163万亩,草原70万亩,林地54万亩。气候特点是四季交替明显,年平均日照2824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76.9毫米,宜农、宜林、宜牧,素有“一林、二草、七分田、”之说。202国道(哈黑一级公路)贯穿全境,与明海、明三、明沈三条二级国路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是哈尔滨以北的重要商品集散地。县城距绥化行政公署所在地绥化市153公里。距省哈尔滨市182公里,距首都北京1570公里。明水县版图呈长方形,东西长86公里南北宽31.6公里。土地面积2308平方公里,折34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05万亩:林地423万亩,草原72万亩,水面1万亩,其它占地69万亩。2013年全县生产总值实现40.8亿元,同比增长16.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8亿元,增长22.3%;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3.59亿元,增长45.7%;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5064元,增长1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7613元,增长16.4%。三次产业比重日趋合理,由43∶40∶17调整到40∶40∶20。“强”县经济迈出坚实步伐,全县农业总产值实现35.8亿元,增长23.6%。“兴”县经济强劲发展,全年集中开工产业项目47个,总投资59.2亿元,拉动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41.7亿元,增长30.1%。“活”县经济焕发生机,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6.2亿元,增长7.7%。2019年5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明水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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