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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周宁县档案局成立于1986 年,设办公室、业务股、保管股、法制宣传股4个股室。现有馆藏档案起止时间是1935-1999年,库藏档案共88个全宗,案卷24370卷,文件资料8800册,开放案卷23000卷(件)。周宁县档案新馆大楼于201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500多万元,占地面积1721平米,总建筑面积2611平米,其中库房面积1396平米。2014年,周宁县档案馆通过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测评。根据周委〔1997〕06号、宁委组参〔2008〕1号文件精神,周宁县档案馆(局)为县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二)对各乡镇、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与指导;审查制订县级各专业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三)审查批准县、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国内各单位或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复制件;审核批准各单位或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胞利用本县各级各类档案的申请。(四)调查处理违反《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案件,承担全县档案执法监督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的档案。(五)集中统一管理县级党政各机关、团体及所属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六)负责接收、保管各单位的档案资料,组织馆藏档案的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开放,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征集本地失散于国内外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研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七)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档案专业职务评审、协助考核等有关工作。(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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