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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档案馆的前身是五十年代初成立的中共沙县县委机关档案室和沙县人民委员会机关档案室。1958年10月两室合并正式成立档案馆。1982年12月成立档案局。沙县档案局(馆)是沙县县委直属事业单位, 局(馆)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局(馆)内设两股(监督指导股、保管利用股,办公室并入保管利用股),共有编制数10人,实有工作人员8人,现任局(馆)长罗土英,局(馆)办公电话:0598--5845660,地址:沙县凤岗街道府前中路91号。沙县档案馆现有馆库面积1356平方米,为五层框架结构。始建于1990年10月,1992年7月投入使用。目前,馆藏全宗133个,馆藏档案资料7万余卷册,其中档案6万余卷,主要是反映民国时期及建国后沙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军事等方面的情况,资料8千多册,主要有经典著作、政策法规、政治、经济资料、史志、报纸期刊等。还有张廷发返乡、“5.2” 洪灾、撤乡建镇、悬索桥通车等录像带;旅游景点二十八曲、淘金山、七仙洞等照片170多张;1997年中国沙县小吃文化节vcd片、《沙县小吃丛书》;《夏茂张氏、罗氏、洪氏家族谱》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编纂《沙县历史上的今天》、《宋代理学家罗从彦生平简介》、《宋儒理学家罗从彦先生的历史贡献》、《沙县动员与安置知识青年概况》等。为了便于查找利用档案资料,档案馆全部档案资料编有检索工具。近年我们正在完善进行档案文件级目录的输入工作,实现大部分档案用电脑目录查寻,目前向完全使用电脑查询档案努力。档案馆在改革开放以来,充分挖掘档案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提供利用馆藏档案资料,为我县领导决策、经济建设、编史修志、解决纠纷、证实工龄、落实政策等服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责主要是履行全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全县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2、调查处理违反《档案法》的各类案件,承担全县档案执法监督中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3、对全县各类档案室、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制定县级各专业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4、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5、审查批准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复制件;审批各单位需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档案及华侨、港澳同胞利用县内各类档案室档案的申请。6、负责接收全县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名人的档案资料;研究并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县散失国内外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7、集中统一管理全县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沙县档案馆现有馆库面积1356平方米,为五层框架结构。始建于1990年10月,1992年7月投入使用。目前,馆藏全宗133个,馆藏档案资料71565卷册,其中档案63236卷,主要是反映民国时期及建国后沙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军事等方面的情况,资料7857册,主要有经典著作、政策法规、政治、经济资料、史志、报纸期刊等。还有张廷发返乡、“5.2” 洪灾、撤乡建镇、悬索桥通车等录像带;旅游景点二十八曲、淘金山、七仙洞等照片170多张;1997年中国沙县小吃文化节vcd片、《沙县小吃丛书》;《夏茂张氏、罗氏、洪氏家族谱》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编纂《沙县历史上的今天》、《宋代理学家罗从彦生平简介》、《宋儒理学家罗从彦先生的历史贡献》、《沙县动员与安置知识青年概况》等。为了便于查找利用档案资料,档案馆全部档案资料编有检索工具。去年开展数字化扫描工作,完成部分民国档案和婚姻档案的扫描。档案馆在改革开放以来,充分挖掘档案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提供利用馆藏档案资料,为我县领导决策、经济建设、编史修志、解决纠纷、证实工龄、落实政策等服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县档案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重视、支持下,经过全县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档案事业蓬勃发展。期间档案利用成果获省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全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100%达省合格级,其中有19个单位机关档案室获市级先进,有1 个行政村、3个乡镇、18个机关、14个事业单位、家企业档案管理达省级先进,3家企业档案管理获国家二级;全县178个行政村(居)委会100%建立了档案工作,其中有119个的行政村(居)委会档案管理达省合格级;档案馆“七五”至“九五”期间连续三次被省档案局评为“省一级馆”;档案局连续五年在全市年度综合评比中位居前列,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精神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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