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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一)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和省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五)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市有关工作。(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大数据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十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省级和市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十二)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十三)承担军民融合、国防科学技术等工作。(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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