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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基本任务是进出境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并承担口岸管理、保税监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海关合作等职责。中国海关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现有18个内设部门、8个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管理4个社会团体(海关学会、报关协会、口岸协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并在欧盟、俄罗斯、美国、香港等派驻海关机构。中央纪委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全国海关目前共有47个直属海关单位(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42个直属海关,2所海关院校),742个隶属海关和办事处(含现场业务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近6万人。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中国海关工作总体要求是“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中国海关实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队伍建设要求。中国海关精神是“忠诚公正,兴关强国”,中国海关核心价值观是“爱国、厚德、增信、创新、奉献”。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关衔设五等十三级。分别为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中国海关不断优化通关模式、监管体系、管理机制和队伍素质。在通关模式方面,实行以企业守法管理为基础的分类通关,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在监管体系方面,着眼提高海关监督管理整体效能,理顺三级事权,发挥一线监管、后续管理、打击走私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协作,建立起与“大通关”相适应的,综合性、整体性海关大监管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建立起规范有序、运作顺畅、监督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海关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在队伍素质方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掌控管理风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广大关员的责任心、工作技能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目前转隶组建正式完成,机构职能、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待新“三定”方案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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