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三)牵头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四)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七)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九)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等的初审推荐和相关管理工作。(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十三)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外国人才、人员工作许可等事项。(十四)负责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